“一些出版社為了牟利,出版低劣的外文翻譯作品,這極大損害了民眾對外文經典的閱讀。”徐式谷說,一些翻譯者更是為牟利而譯,除了搶譯作品外,有的還存在抄襲,“東抄一節西抄一節,這些譯本不但損害了翻譯者的權益、欺騙了讀者,同時也給圖書市場制造了一定程度上的混亂。”
不久前,新聞出版總署對辭書出版實行了準入制。徐委員認為,該舉措對于規范辭書市場起到了重要作用。
“類似的,在外文翻譯上也應該實行準入制。”畢生從事翻譯工作的徐式谷表示,“翻譯工作需要綜合素質。比如,我們在辦雜志期間翻譯一些汽車品牌或者化妝品時,就要了解當前民眾通用的叫法,不然翻譯出來的詞別人都看不懂。所以翻譯要結合時代。”此外,翻譯完了的作品在出版前還需要許多人進行查錯。翻譯外文經典作品還要了解當時的文化背景等等。所以,對于翻譯外文作品,也應該進行相關的培訓,應該對翻譯者和出版者提出一定要求。
徐委員還提(ti)出,在準(zhun)入制度的(de)(de)(de)基礎(chu)上應(ying)該提(ti)倡(chang)百家爭鳴。“和搶譯(yi)(yi)、抄襲的(de)(de)(de)翻(fan)譯(yi)(yi)作品(pin)不(bu)同(tong),許多名著也有很多不(bu)同(tong)的(de)(de)(de)譯(yi)(yi)本,比如《莎士(shi)比亞全集》在海(hai)內外有幾十個(ge)不(bu)同(tong)的(de)(de)(de)譯(yi)(yi)本,但(dan)每一個(ge)譯(yi)(yi)本都各有特(te)色。這屬(shu)于各家對作品(pin)的(de)(de)(de)翻(fan)譯(yi)(yi)都發(fa)揮自己所長,與市面上濫(lan)竽充數的(de)(de)(de)翻(fan)譯(yi)(yi)作品(pin)不(bu)同(tong),這樣(yang)的(de)(de)(de)翻(fan)譯(yi)(yi)作品(pin)應(ying)該加以提(ti)倡(chang)。”